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5

 

根据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部署,2023年11月9日-12月9日,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工程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工程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结合被巡察单位规律特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安排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着力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着力推动解决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服务职工群众政策举措落实落地,着力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以效率、效益、效果、效能、效应、效绩检验巡察监督成效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职工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信访接待窗口:山南高新区智慧谷2号楼四楼电梯斜对面会议室

2.举报信箱山南高新区智慧谷2号楼一楼大厅西侧、平安开诚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

3.电子邮箱:hkxc01@126.com;

4.举报电话:0554-238886518055438342(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129日。

根据《集团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淮能控股发〔2020〕32号)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

2023119